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 | 名称: 河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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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10075 | |
一级学科或 专业学位类别 | 名称: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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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0351 | |
2022 年 4 月 15 日 |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及发展概况
2005年河北大学获批为河北省第一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0年,法律专业获批为河北省唯一的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2年,河北大学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5年获批建设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培养基地,2019年获批建设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
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结合我校法学学科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实际情况,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7个二级学科。
(三)师资队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共有校内全职研究生导师43人,其中教授 17 人、副教授 22 人、讲师4 人,博士31人、硕士 10人, 45 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法学院与校外实务部门联系密切,与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建设集团、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等47家单位签有共建协议。共有校外兼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85人。
河北大学法学学科研水平在河北省处于高校及科研院所处于领先地位,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有力的科研条件支撑。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依托学院师资建成。2021年学院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到校科研经费633.4108万元,研究论文、咨询报告、地方立法、法律服务等应用成果20项。
学院建有专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中心主任、副主任由法学院院长、副院长担任,设专职执行主任,中心汇编了管理制度手册,在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学风建设、教学组织、论文撰写和答辩安排等方面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和实施措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费充足,有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经费预算、校级研究生培养经费、校级专项学科建设经费等项目的保障。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体系完备。
二、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
2021年,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学位授权点参评条件》为指导、以《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价要素》为标准,全面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在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具体标准为:第一、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第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第四、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基于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及社会需求的发展情况,学院于2021年全面修订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属法律(法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和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等4类人才培养方案。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引领,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作为硕士研究生学位课。
1、师资队伍建设
2021年, 2人晋升法学教授职称、2人晋升副教授,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1人,引进优秀博士5人,本校教师获得博士学位1人,师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021年法学院引进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人员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学位、学历 | 专业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赵学军 | 男 | 博士研究生 | 刑法学 | 汕头大学 | 副教授 |
法学院2021年引进优秀博士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于品显 | 男 | 武汉大学 | 国际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李佩瑶 | 女 | 南开大学 | 刑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范华瑶 | 女 | 北京大学 | 诉讼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于淼 | 女 | 北京大学 | 经济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李雪平 | 女 | 中国政法大学 | 诉讼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法学院2021年培育优秀博士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马丽丽 | 女 | 副教授 | 河北大学 | 思想政治教育 | 博士研究生 |
法学院2021年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 3人、校外导师7人,导师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
法学院2021年选聘校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1 | 戴景月 |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
2 | 陈庆瑞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
3 | 何涛 | 河北省司法厅 | 二级调研员 |
4 | 孙伏龙 |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 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河北大区主任 |
5 | 梁旭 | 保定市中级法院 | 专职审委会委员 |
6 | 于策 |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律事务部部长 |
7 | 刘志松 | 天津社科院 | 法学研究所所长 |
2、科学研究
3、教学科研支撑
(1)《入室抢劫杀人现场物证勘验虚拟仿真实验》进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系列,被推荐参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评审。
(2)筹集专项资金55万元,完成模拟法庭环境改造。筹集专项资金17万元,完成模拟法庭无纸化庭审系统升级。
(3)完成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周期建设并提交验收,校院合作培养机制进一步深化。
(4)《环境资源法课程教学案例选编》入选2021年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KCJSZ2021001)
(5)研究生实务教程、案例教程系列教材继续完善。继在民主法治出版社出版第一辑(八册)、第二辑(八册)之后,第三辑之《法律职业伦理案例教程》、《国际法案例教程》和《行政诉讼法案例教程》相继出版。
4、奖助体系
一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享有六千元国家助学金。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分别确定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评定国家奖学金的标准和指标,每年三至四名法律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两万元。
三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八千元,2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四千元,3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两千元。
1、招生选拔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形式为全国统考,适用全国统一分数线。本学位点为保障生源质量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1)通过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来赢得社会信任,吸引优秀人才;
(2)制订以质量为导向的招生指标配置办法,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规定,规范招生选拔,保证招生质量;
(3)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本学位点的知名度;
(4)优化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制度化,对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均制定完善制度。在复试环节,学校统一确定复试比例为150%,并且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志愿考生共同复试。在参与调剂的考生中不乏西南政法大学等法学名校的应届毕业生,生源质量提升效果明显。
2021年,法律(法学)一志愿录取人数 30, 法律非法学一志愿录取人数53人。全日制研究生中来自一本院校的生源占比 31 %。
2、思政教育
法学院历来重视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十四五开局项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党建全过程,扎实开展各项课程思政工作。
(1)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作为学位课程。编制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指南,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进行课程思政教学大纲修订和教学方案设计,总结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2)积极推进法学院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建设。全员参与课程思政的方案设计、方案论证、立项申报等工作。在全院共同努力下,法学院课程思政研究中心获批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中心;陈玉忠教授主持的《立德树人与创新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项目获批2020-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课程思政类别项目”;陈玉忠教授、李红英副教授主讲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获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李红英副教授、徐超副教授获评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1项。
(3)组织全员教师参加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教指委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培训活动,提升了广大教师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意识和能力。
(4)组织校内外专家为师生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迄今组织了6场学术报告,促进了法学专业教育与课程思政的有机融合;在《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等刊物发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阐释文章4篇,不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5)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一流社会服务工程,与河北建设集团、河北恒威律师事务所等举行校外教育实践基地挂牌仪式,与河北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陈玉忠院长团队获批河北大学优秀社会服务创新团队(社科类),陈佳副院长团队获批河北大学优秀社会服务创新培育团队(社科类)。
(6)选优配强班级辅导员队伍,不断推进“双导师制”,遴选优秀青年党员教师担任研究生支部书记,实施“一班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战略。
3、课程教学
本学位点核心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环节必修课,其中法律(非法学)注重研究生理论基础的强化和专业素养的提升,法律(法学)注重研究生实务技能的提升。公共必修课由学校公共教学部门选派优秀教师任教;专业必修课由学院选派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双师型”导师任教,同时引入实务部门的专家共同完成课程授课;实践环节必修课侧重实训与实习,实训环节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环节则安排研究生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在教学质量保障和持续改进机制上,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为指引,依照学校研究生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实施细则》等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持续提高教学质量。
在教材建设上,坚持引进优秀教材和开发自编教材相结合。依照全国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意见,引进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规划教材,同时,自2015年起,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签订协议,陆续出版三辑共计24册实务教程(含案例教程)供本校研究生案例实务教学使用。
4、导师指导
本学位点导师队伍的选聘、培训与考核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遴选优秀校内教师及实务部门专家进入导师队伍,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本学位点研究生实行全员双导师制,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学院毕业论文相关制度,为每一位研究生配备校内和校外导师,共同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
5、实践教学
学院历来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环节及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建设,坚持以“五个共同”为指引,即共同研究确定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开发优质实务教材、共同组建实践教学团队共同完善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实践教学环节,切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员参与校内《模拟法庭实训》、《法律谈判与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检索与法学论文写作》等校内必修实训课程,同时安排一个学期为学生的实习学期,全员进入实践教学基地,在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的合作下共同完成专业实习。
法学院与与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建设集团、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等47家单位签有共建协议,其中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获批为河北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19年获批为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培养实践基地。
学校层面出台了《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及经费管理办法》、《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院级层面制定了《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为实践教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1年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7人均参加了专业实习,校外指导教师50余人参与了实习指导,对研究生实务技能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实训的同时,学院安排了法庭庭审旁听的特色实践活动,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合作单位旁听典型、代表性案件的审理过程,使学生切身感受法庭庭审实务。2021年,受疫情影响,本项活动暂停执行,学院会在防疫形势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开展本类特色实践活动。
6、学术交流
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制定了《法学院研究生参与学术会议管理办法》,鼓励研究生通过论文投稿的方式参与重要学术会议及学术科技竞赛,在研究生参会、参赛方面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
7、论文质量
本学位点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来源上分为导师课题、学生自选和实习实践等渠道。第一,学院倡导校内指导教师吸纳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科研项目团队,在双向选择确定论文指导教师的过程中,在指导学生数量上向在研课题较多的导师给予倾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导师在研项目,以导师课题作为选题来源。第二,充分发挥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作用,鼓励指导教师根据疑难复杂实务问题,结合学生实习实践情况,为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选题。第三、鼓励研究生在理论学习与实习实训中独立思考,独立发掘学位论文选题。以上述渠道确保学位论文选题的实践来源。
根据本专业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本学位点在学位论文类型上分为三类:应用型专题、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应用型专题侧重一般具体到个别,研究法学理论的具体应用;调研报告侧重法学理论的实证主义分析;案例分析侧重由个别上升到一般,以个案反馈法学研究及立法效果。以上述三类论文类型规范学位论文的应用导向。
本学位点学位论文质量标准严格,严格遵守执行《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净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对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全员内审外审制度,其中内审包含导师组评议和中国知网检测环节,外审送教育部平台两名同行专家审阅。本年度送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92 篇,其中同意答辩35篇、占比 38 %;同意修改后答辩55篇,占比 59.78 %;不同意答辩2篇占比2.22 %,学位论文整体质量良好。
8、质量保证
本学位点建立了全面而严格的质量保证机制。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及河北省、河北大学相关制度制定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实施细则》、《河北大学法律硕士课程考核、考勤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法学院校外实践基地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教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为校内课程教学、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及学位论文写作提供质量保证。
在导师遴选方面,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选任制度,结合学院师资及校外实践基地实际情况,选任优秀的“双师型”导师担任论文指导教师,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9、学风建设
本学位点组织法律硕士研究生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净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维护我校办学声誉,倡导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学风严谨的优良风气。
2021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
10、管理服务
本学位点构建了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校内管理体制和机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学院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硕士中心设专职行政人员1名。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健全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印制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管理文件汇编》、《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必修课教学大纲》、《河北大学法律硕士选修课教学大纲》、《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必修课教学案例》、《河北大学法律硕士选修课教学案例》、《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方案》、《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招生信息汇编》等制度文件。根据不同类别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原有专业背景和学制差异,全面修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的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强化法律实务与职业训练。根据对在校生的调查,对所学专业满意率达97%。
11、就业发展
本学位点注重加强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指导。学院通过召开实践教学基地座谈会、赴用人单位走访、毕业生调查问卷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实际需求情况;及时征集用人单位对就业毕业生的反馈意见;对毕业生发展质量做调研。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建立面向社会需求的课程体系,促进研究生就业,建立了人才需求与学生就业的动态反馈机制,完成毕业生发展质量调查。
2021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毕业研究生91人,就业65人,就业率71.4%。已就业研究生中省内就业占比 51.8%;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占比 46.9%;金融系统、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行业占比53.1 %。学位点以此数据为基础,向应届毕业生发布社会需求和就业状况报告,供应届毕业生作为就业参考。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导师及研究生立足自身岗位,结合社会实际需求,充分法学专业应用性特点,在社会服务领域做出了卓越贡献。
1、组织师生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普及宪法法律知识,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2、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法学院组织专业教师举办“学宪法.讲宪法”宣讲活动和民法典宣讲活动,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举办专题讲座十余场次,弘扬以宪法观念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效益良好。
3、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调研河北”专题调研活动,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4、学位点教师撰写调研报告《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治理保护调研报告》、《数字经济促进立法研究》获得省级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5、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隐私权民事公益诉讼由中心发起和主持,河北大学法学院为保定市人民法院、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东等65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保定市人民法院受理并支持了控方全部诉讼请求,在全国取得了良好的反响,社会效益显著。
三、学位授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
1、专业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仍有待提高。我校法律硕士任课教师的理论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并通过多种途径使任课教师的法律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已基本满足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但是,当前整个高等教育对教师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依然坚持以科研为主的导向,致使大部分教师更愿意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科学研究中去,而对开展课堂教学尤其是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够高涨。
2、因司法体制改革、法院审判、检察、律师工作任务繁重等因素影响,校外指导教师投身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实务能力培养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因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等就业因素影响,使部分法律硕士研究生难以全身心投入到实务实习中去,实务实习管理和实践能力培养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四、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1、在学校及实务部门的支持下,继续强化与实务部门的人才交流机制,争取选派更多优秀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锻炼。
2、进一步加强法律硕士导师队伍的培训与管理,建立健全兼职导师队伍的评价考核制度。
3、继续完善法律硕士研究生进入基地参加法律实务实习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召开实践基地建设座谈会,及时交流总结实践基地建设的经验和成果,研究解决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 | 名称: 河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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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10075 | |
一级学科或 专业学位类别 | 名称: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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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0351 | |
2023 年 3 月 29 日 |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及发展概况
2005年河北大学获批为河北省第一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0年,法律专业获批为河北省唯一的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2年,河北大学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5年获批建设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培养基地,2019年获批建设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在2022年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河北大学法学学科评级再次取得优异成绩。
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结合我校法学学科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实际情况,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7个二级学科。
(三)师资队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共有校内全职研究生导师40人,其中教授 17 人、副教授 19 人、讲师4 人,博士30人、硕士 9人, 45 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法学院与校外实务部门联系密切,与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建设集团、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等61家单位签有共建协议。共有校外兼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54人。
河北大学法学学科科研水平在河北省高校处于领先地位,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有力的科研条件支撑。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依托学院师资建成。2022年学院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7项,研究论文、咨询报告、地方立法、法律服务等应用成果22项,到校科研经费338.06万元,。
学院建有专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中心主任、副主任由法学院院长、副院长担任,设专职执行主任,中心汇编了管理制度手册,在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学风建设、教学组织、论文撰写和答辩安排等方面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和实施措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费充足,有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经费预算、校级研究生培养经费、校级专项学科建设经费等项目的保障。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体系完备。
二、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
2022年,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学位授权点参评条件》为指导、以《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价要素》为标准,全面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在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具体标准为:第一、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第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第四、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基于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及社会需求的发展情况,学院于2021年全面修订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属法律(法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和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等4类人才培养方案。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引领,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作为硕士研究生学位课。
1、师资队伍建设
2022年, 1人晋升法学教授职称,引进优秀博士3人,签约师资博士后1人,师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科学研究
3、教学科研支撑
(1)筹集专项资金20万元,完成模拟法庭庭审直播系统升级。筹集资金15万元,法律硕士案例室、法硕中心办公室搬迁环境改造工作。
(2)完成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周期建设并提交验收,校院合作培养机制进一步深化。
(3)《民商法硕士课程教学案例库》(KCJSZ2022001)、《国际经济法教学案例库建设》(KCJSZ2022002)获批2022年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立项。《竞争法》获得校级研究生示范课建设立项,《检校合作背景下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案例库建设》获得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立项,
(4)研究生实务教程、案例教程系列教材继续完善。继在民主法治出版社出版第一辑(八册)、第二辑(八册)之后,第三辑之《中国法律史案例教程》出版。
4、奖助体系
一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享有六千元国家助学金。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分别确定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评定国家奖学金的标准和指标,每年三至四名法律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两万元。
三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八千元,2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四千元,3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两千元。
1、招生选拔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形式为全国统考,适用全国统一分数线。本学位点为保障生源质量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1)通过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来赢得社会信任,吸引优秀人才;
(2)制订以质量为导向的招生指标配置办法,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规定,规范招生选拔,保证招生质量;
(3)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本学位点的知名度;
(4)优化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制度化,对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均制定完善制度。在复试环节,学校统一确定复试比例为120%。
2022年,法律(法学)一志愿录取人数 65, 法律非法学一志愿录取人数53人。
2、思政教育
法学院历来重视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十四五开局项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党建全过程,扎实开展各项课程思政工作。
(1)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作为学位课程。编制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指南,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进行课程思政教学大纲修订和教学方案设计,总结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2)积极推进法学院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建设。全员参与课程思政的方案设计、方案论证、立项申报等工作。在全院共同努力下,法学院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获批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中心(YSFZX2021001);陈玉忠教授主持的《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探索与实践》(YJG2023001)获批2023年度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李红英副教授主持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获评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团队)(YKCSZ2022005)。
(3)组织全员教师听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升了广大教师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意识和能力。
(4)组织校内外专家为师生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迄今组织了5场学术报告,促进了法学专业教育与课程思政的有机融合;发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阐释文章3篇,不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5)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一流社会服务工程,与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分公司、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等举行校外教育实践基地挂牌仪式,与保定市竞秀区监察委员会共建纪检监察本科专业合作协议。
(6)选优配强班级辅导员队伍,不断推进“双导师制”,遴选优秀青年党员教师担任研究生支部书记,实施“一班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战略。
3、课程教学
本学位点核心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环节必修课,其中法律(非法学)注重研究生理论基础的强化和专业素养的提升,法律(法学)注重研究生实务技能的提升。公共必修课由学校公共教学部门选派优秀教师任教;专业必修课由学院选派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双师型”导师任教,同时引入实务部门的专家共同完成课程授课;实践环节必修课侧重实训与实习,实训环节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环节则安排研究生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在教学质量保障和持续改进机制上,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为指引,依照学校研究生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实施细则》等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持续提高教学质量。
在教材建设上,坚持引进优秀教材和开发自编教材相结合。依照全国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意见,引进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规划教材,同时,自2015年起,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签订协议,陆续出版三辑共计24册实务教程(含案例教程)供本校研究生案例实务教学使用。
4、导师指导
本学位点导师队伍的选聘、培训与考核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遴选优秀校内教师及实务部门专家进入导师队伍,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本学位点研究生实行全员双导师制,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学院毕业论文相关制度,为每一位研究生配备校内和校外导师,共同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
5、实践教学
学院历来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环节及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建设,坚持以“五个共同”为指引,即共同研究确定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开发优质实务教材、共同组建实践教学团队共同完善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实践教学环节,切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员参与校内《模拟法庭实训》、《法律谈判与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检索与法学论文写作》等校内必修实训课程,同时安排一个学期为学生的实习学期,全员进入实践教学基地,在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的合作下共同完成专业实习。
法学院与与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建设集团、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等61家单位签有共建协议,其中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获批为河北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19年获批为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培养实践基地。
学校层面出台了《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及经费管理办法》、《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院级层面制定了《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为实践教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2年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参加了专业实习,校外指导教师40余人参与了实习指导,对研究生实务技能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实训的同时,学院安排了法庭庭审旁听的特色实践活动,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合作单位旁听典型、代表性案件的审理过程,使学生切身感受法庭庭审实务。2022年,受疫情影响,本项活动暂停执行,学院会在防疫形势允许的情况下继续开展本类特色实践活动。
6、学术交流
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制定了《法学院研究生参与学术会议管理办法》,鼓励研究生通过论文投稿的方式参与重要学术会议及学术科技竞赛,在研究生参会、参赛方面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
7、论文质量
本学位点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来源上分为导师课题、学生自选和实习实践等渠道。第一,学院倡导校内指导教师吸纳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科研项目团队,在双向选择确定论文指导教师的过程中,在指导学生数量上向在研课题较多的导师给予倾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导师在研项目,以导师课题作为选题来源。第二,充分发挥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作用,鼓励指导教师根据疑难复杂实务问题,结合学生实习实践情况,为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选题。第三、鼓励研究生在理论学习与实习实训中独立思考,独立发掘学位论文选题。以上述渠道确保学位论文选题的实践来源。
根据本专业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本学位点在学位论文类型上分为三类:应用型专题、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应用型专题侧重一般具体到个别,研究法学理论的具体应用;调研报告侧重法学理论的实证主义分析;案例分析侧重由个别上升到一般,以个案反馈法学研究及立法效果。以上述三类论文类型规范学位论文的应用导向。
本学位点学位论文质量标准严格,严格遵守执行《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净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对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全员内审外审制度,其中内审包含导师组评议和中国知网检测环节,外审送教育部平台两名同行专家审阅。2022年度送审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122篇,其中同意答辩35篇、占比28.7%;同意修改后答辩82篇,占比67.3%;不同意答辩5篇占比4%,学位论文整体质量良好。
8、质量保证
本学位点建立了全面而严格的质量保证机制。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及河北省、河北大学相关制度制定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实施细则》、《河北大学法律硕士课程考核、考勤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法学院校外实践基地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教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为校内课程教学、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及学位论文写作提供质量保证。
在导师遴选方面,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选任制度,结合学院师资及校外实践基地实际情况,选任优秀的“双师型”导师担任论文指导教师,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9、学风建设
本学位点组织法律硕士研究生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净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维护我校办学声誉,倡导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学风严谨的优良风气。
2022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
10、管理服务
本学位点构建了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校内管理体制和机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学院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硕士中心设专职行政人员1名。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健全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印制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管理文件汇编》、《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必修课教学大纲》、《河北大学法律硕士选修课教学大纲》、《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必修课教学案例》、《河北大学法律硕士选修课教学案例》、《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方案》、《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招生信息汇编》等制度文件。根据不同类别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原有专业背景和学制差异,全面修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的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强化法律实务与职业训练。根据对在校生的调查,对所学专业满意率达98%。
11、就业发展
本学位点注重加强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指导。学院通过召开实践教学基地座谈会、赴用人单位走访、毕业生调查问卷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实际需求情况;及时征集用人单位对就业毕业生的反馈意见;对毕业生发展质量做调研。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建立面向社会需求的课程体系,促进研究生就业,建立了人才需求与学生就业的动态反馈机制,完成毕业生发展质量调查。
2022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毕业研究生104 人,就业99 人,就业率95.19 %。已就业研究生中省内就业占比56.56 %;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占比60.6%;金融系统、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行业占比22.2%。学位点以此数据为基础,向应届毕业生发布社会需求和就业状况报告,供应届毕业生作为就业参考。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导师及研究生立足自身岗位,结合社会实际需求,充分法学专业应用性特点,在社会服务领域做出了卓越贡献。
1、组织师生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普及宪法法律知识,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2、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法学院组织专业教师举办“学宪法.讲宪法”宣讲活动和民法典宣讲活动,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举办专题讲座十余场次,弘扬以宪法观念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效益良好。
3、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调研河北”专题调研活动,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4、学位点教师撰写承担《河北省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研究》、《保定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社会服务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三、学位授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
1、专业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仍有待提高。我校法律硕士任课教师的理论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并通过多种途径使任课教师的法律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基本满足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但是,当前整个高等教育对教师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依然坚持以科研为主的导向,致使大部分教师更愿意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科学研究中去,而对开展课堂教学尤其是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够高涨。
2、因司法体制改革、法院审判、检察、律师工作任务繁重等因素影响,校外指导教师投身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实务能力培养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因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等就业因素影响,使部分法律硕士研究生难以全身心投入到实务实习中去,实务实习管理和实践能力培养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四、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1、在学校及实务部门的支持下,继续强化与实务部门的人才交流机制,争取选派更多优秀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锻炼。
2、进一步加强法律硕士导师队伍的培训与管理,建立健全兼职导师队伍的评价考核制度。
3、继续完善法律硕士研究生进入基地参加法律实务实习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适时召开实践基地建设座谈会,及时交流总结实践基地建设的经验和成果,研究解决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 | 名称: 河北大学 |
¾¾¾¾¾¾¾¾¾¾¾¾¾¾ | |
代码: 10075 | |
一级学科或 专业学位类别 | 名称: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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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0351 | |
2024年3 月 26 日 |
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及发展概况
2005年河北大学获批为河北省第一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0年,法律专业获批为河北省唯一的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2年,河北大学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5年获批建设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培养基地,2019年获批建设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在2022年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河北大学法学学科再上新台阶。
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结合我校法学学科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实际情况,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7个二级学科。
(三)师资队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共有校内全职研究生导师41人,其中教授 17 人、副教授 18 人、讲师6人,博士33人、硕士 9人, 45 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法学院与校外实务部门联系密切,与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建设集团、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等79家单位签有共建协议。共有校外兼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54人。
河北大学法学学科科研水平在河北省高校处于领先地位,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有力的科研条件支撑。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依托学院师资建成。2023年学院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科研项5项,研究论文、咨询报告、地方立法、法律服务等应用成果19项,到校纵向科研经费270.6万元。
学院建有专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中心主任、副主任由法学院院长、副院长担任,设专职执行主任,中心汇编了管理制度手册,在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学风建设、教学组织、论文撰写和答辩安排等方面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和实施措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费充足,有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经费预算、校级研究生培养经费、校级专项学科建设经费等项目的保障。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体系完备。
二、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
2023年,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学位授权点参评条件》为指导、以《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价要素》为标准,全面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在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具体标准为:第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第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第四、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基于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及社会需求的发展情况,学院于2021年全面修订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属法律(法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和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等4类人才培养方案。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引领,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作为硕士研究生学位课。
1、师资队伍建设
2023年, 引进优秀博士2人,签约师资博士后1人,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3人,师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科学研究
2023年度,获批科研项目2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4项,省部级项目5项;发表文章30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16篇;出版专著12部;到校科研经费270.6万元。
3、教学科研支撑
(1)2023年度,完成专项贴息贷款项目实验、实训设备的采购、安装工作,同时获批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教学、实验实训软件的购置或升级,《入室抢劫杀人案件现场物证勘验》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完成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周期建设并提交验收,校院合作培养机制进一步深化。
(3)《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教学》(主持人:于品显)、获批2023年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立项;《新时代<安全生产法>的改进路径研究》(作者:骆勇,指导教师:尚海龙)获评省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论文。
4、奖助体系
一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享有六千元国家助学金。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分别确定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评定国家奖学金的标准和指标,每年三至四名法律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两万元。
三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八千元,2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四千元,3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两千元。
1、招生选拔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形式为全国统考,适用全国统一分数线。本学位点为保障生源质量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1)通过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来赢得社会信任,吸引优秀人才;
(2)制订以质量为导向的招生指标配置办法,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规定,规范招生选拔,保证招生质量;
(3)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本学位点的知名度;2023年7月-9月,继续通过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钉钉平台在全市法院系统进行专场招生宣传,并向全省推广。
(4)优化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制度化,对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均制定完善制度。在复试环节,学校统一确定复试比例为120%。
2023年,法律(法学)全日制录取 65人,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录取41人,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共录取28人。
2、思政教育
法学院历来重视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十四五开局项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党建全过程,扎实开展各项课程思政工作。
(1)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作为学位课程。编制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指南,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进行课程思政教学大纲修订和教学方案设计,总结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2)积极推进法学院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建设。全员参与课程思政的方案设计、方案论证、立项申报等工作。在全院共同努力下,法学院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获批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中心(YSFZX2021001);陈玉忠教授主持的《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探索与实践》(YJG2023001)获批2023年度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李红英副教授主持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获评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团队)(YKCSZ2022005)。孟庆瑜教授负责的“河北大学法学教师团队”入选河北省首批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3)组织全院教师听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升了广大教师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意识和能力。
(4)组织校内外专家为师生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迄今组织了6场学术报告,促进了法学专业教育与课程思政的有机融合;发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阐释文章4篇,不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5)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一流社会服务工程,与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等教育实践基地举行挂牌仪式。与河北福航律师所事务所等10余家单位建立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关系,承担多项委托立法及立法后评估等社会服务任务。
(6)选优配强班级辅导员队伍,不断推进“双导师制”,遴选优秀青年党员教师担任研究生支部书记,实施“一班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战略。
3、课程教学
本学位点核心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环节必修课,其中法律(非法学)注重研究生理论基础的强化和专业素养的提升,法律(法学)注重研究生实务技能的提升。公共必修课由学校公共教学部门选派优秀教师任教;专业必修课由学院选派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双师型”导师任教,同时引入实务部门的专家共同完成课程授课;实践环节必修课侧重实训与实习,实训环节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环节则安排研究生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在教学质量保障和持续改进机制上,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为指引,依照学校研究生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实施细则》等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持续提高教学质量。
在教材建设上,坚持引进优秀教材和开发自编教材相结合。依照全国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意见,引进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规划教材,同时,自2015年起,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签订协议,陆续出版三辑共计24册实务教程(含案例教程)供本校研究生案例实务教学使用。
4、导师指导
本学位点导师队伍的选聘、培训与考核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遴选优秀校内教师及实务部门专家进入导师队伍,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本学位点研究生实行全员双导师制,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学院毕业论文相关制度,为每一位研究生配备校内和校外导师,共同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2023年新增专业学位校内导师3人。
5、实践教学
学院历来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环节及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建设,坚持以“五个共同”为指引,即共同研究确定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开发优质实务教材、共同组建实践教学团队共同完善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实践教学环节,切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员参与校内《模拟法庭实训》、《法律谈判与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检索与法学论文写作》等校内必修实训课程,同时安排一个学期做为学生的实习学期,全员进入实践教学基地,在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的合作下共同完成专业实习。
法学院与与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建设集团、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等79家单位签有共建协议,其中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获批为河北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19年获批为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培养实践基地。
学校层面出台了《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及经费管理办法》、《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院级层面制定了《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为实践教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3年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参加了专业实习,校外指导教师30余人参与了实习指导,对研究生实务技能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实训的同时,学院安排了法庭庭审旁听的特色实践活动,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合作单位旁听典型、代表性案件的审理过程,使学生切身感受法庭庭审实务。
6、学术交流
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制定了《法学院研究生参与学术会议管理办法》,鼓励研究生通过论文投稿的方式参与重要学术会议及学术科技竞赛,在研究生参会、参赛方面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
7、论文质量
本学位点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来源上分为导师课题、学生自选和实习实践等渠道。第一,学院倡导校内指导教师吸纳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科研项目团队,在双向选择确定论文指导教师的过程中,在指导学生数量上向在研课题较多的导师给予倾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导师在研项目,以导师课题作为选题来源。第二,充分发挥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作用,鼓励指导教师根据疑难复杂实务问题,结合学生实习实践情况,为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选题。第三、鼓励研究生在理论学习与实习实训中独立思考,独立发掘学位论文选题。以上述渠道确保学位论文选题的实践来源。
根据本专业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本学位点在学位论文类型上分为三类:应用型专题、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应用型专题侧重一般具体到个别,研究法学理论的具体应用;调研报告侧重法学理论的实证主义分析;案例分析侧重由个别上升到一般,以个案反馈法学研究及立法效果。以上述三类论文类型规范学位论文的应用导向。
本学位点学位论文质量标准严格,严格遵守执行《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净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对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全员内审外审制度,其中内审包含导师组评议和中国知网检测环节,外审送教育部平台两名同行专家审阅。2023年度送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286篇,其中同意答辩145篇、占比50.7%;同意修改后答辩137篇,占比47.9%;不同意答辩10篇占比3.49%,学位论文整体质量良好。
8、质量保证
本学位点建立了全面而严格的质量保证机制。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及河北省、河北大学相关制度制定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实施细则》、《河北大学法律硕士课程考核、考勤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法学院校外实践基地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教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为校内课程教学、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及学位论文写作提供质量保证。
在导师遴选方面,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选任制度,结合学院师资及校外实践基地实际情况,选任优秀的“双师型”导师担任论文指导教师,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9、学风建设
本学位点组织法律硕士研究生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净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维护我校办学声誉,倡导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学风严谨的优良风气。
2023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
10、管理服务
本学位点构建了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校内管理体制和机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学院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硕士中心设专职行政人员1名。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健全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印制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管理文件汇编》、《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必修课教学大纲》、《河北大学法律硕士选修课教学大纲》、《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必修课教学案例》、《河北大学法律硕士选修课教学案例》、《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方案》、《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招生信息汇编》等制度文件。根据不同类别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原有专业背景和学制差异,全面修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的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强化法律实务与职业训练。根据对在校生的调查,对所学专业满意率达99%。
11、就业发展
本学位点注重加强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指导。学院通过召开实践教学基地座谈会、赴用人单位走访、毕业生调查问卷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实际需求情况;及时征集用人单位对就业毕业生的反馈意见;对毕业生发展质量做调研。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建立面向社会需求的课程体系,促进研究生就业,建立了人才需求与学生就业的动态反馈机制,完成毕业生发展质量调查。
2023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毕业研究生124 人,就业110人,就业率88.8 %。已就业研究生中省内就业占比46.36 %;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占比56.8%;金融系统、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行业占比31.4%。学位点以此数据为基础,向应届毕业生发布社会需求和就业状况报告,供应届毕业生作为就业参考。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导师及研究生立足自身岗位,结合社会实际需求,充分法学专业应用性特点,在社会服务领域做出了卓越贡献。
1、组织师生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普及宪法法律知识,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2、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法学院组织专业教师举办“学宪法.讲宪法”宣讲活动和民法典宣讲活动,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举办专题讲座十余场次,弘扬以宪法观念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效益良好。
3、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调研河北”专题调研活动,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4、学位点教师承担《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起草、《保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委托起草等社会服务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三、学位授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
1、专业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仍有待提高。我校法律硕士任课教师的理论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并通过多种途径使任课教师的法律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基本满足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但是,当前整个高等教育对教师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依然坚持以科研为主的导向,致使大部分教师更愿意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科学研究中去,而对开展课堂教学尤其是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够高涨。
2、因司法体制改革、法院审判、检察、律师工作任务繁重等因素影响,校外指导教师投身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实务能力培养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因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等就业因素影响,使部分法律硕士研究生难以全身心投入到实务实习中去,实务实习管理和实践能力培养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四、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1、在学校及实务部门的支持下,继续强化与实务部门的人才交流机制,争取选派更多优秀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或进入实务部门的专门咨询委员会,提高“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2、进一步加强法律硕士导师队伍的培训与管理,建立健全兼职导师队伍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3、继续完善法律硕士研究生进入基地参加法律实务实习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持续推进与实践教学基地单位的深入交流,及时交流总结实践基地建设的经验和成果,研究解决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 | 名称: 河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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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10075 | |
一级学科或 专业学位类别 | 名称: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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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0351 | |
2025年3 月 26 日 |
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及发展概况
2005年河北大学获批为河北省第一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被批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0年,法律专业获批为河北省唯一的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2年,河北大学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5年获批建设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培养基地,2019年获批建设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在2022年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河北大学法学学科再上新台阶。
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结合我校法学学科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实际情况,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7个二级学科。
(三)师资队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共有校内全职研究生导师44人,其中教授 17 人、副教授 17 人、讲师10人,博士37人、硕士 7人, 45 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法学院与校外实务部门联系密切,与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建设集团、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等53家单位签有共建协议。共有校外兼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52人。
河北大学法学学科科研水平在河北省高校处于领先地位,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有力的科研条件支撑。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依托学院师资建成。2024年学院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研究论文、咨询报告、地方立法、法律服务等应用成果23项,到校科研经费228.21万元。
学院建有专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中心主任、副主任由法学院院长、副院长担任,设专职执行主任,中心汇编了管理制度手册,在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学风建设、教学组织、论文撰写和答辩安排等方面有相应的制度保证和实施措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费充足,有省级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经费预算、校级研究生培养经费、校级专项学科建设经费等项目的保障。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体系完备。
二、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
2024年,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学位授权点参评条件》为指导、以《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价要素》为标准,全面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在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具体标准为:第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第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第四、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基于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及社会需求的发展情况,学院于2021年全面修订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属法律(法学-全日制)、法律(非法学-全日制)、法律(法学-非全日制)和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等4类人才培养方案。新修订的培养方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引领,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作为硕士研究生学位课。
1、师资队伍建设
2024年度,引进优秀博士2人,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3人,师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科学研究
2024年度,获批纵向科研项目1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2项,省部级项目6项;主持横向科研项目23项;发表文章35篇,其中SSCI二区1篇,CSSCI来源期刊13篇;出版专著10部;到校科研经费228.21万元。
3、教学科研支撑
(1)2024年度,获批专项资金80万元用于教学、实验实训设备更新改造。
(2)完成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周期建设并提交验收,校院合作培养机制进一步深化。
(3)《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教学》获批2024年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立项;出版实务教程《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作者:郑海琨,指导教师:伊士国)《党政联合发文法治化研究》(作者:张静,指导教师:伊士国)获评省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论文。
4、奖助体系
一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享有六千元国家助学金。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分别确定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评定国家奖学金的标准和指标,每年三至四名法律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两万元。
三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八千元,2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四千元,30%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度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两千元。
1、招生选拔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形式为全国统考,适用全国统一分数线。本学位点为保障生源质量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1)通过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来赢得社会信任,吸引优秀人才;
(2)制订以质量为导向的招生指标配置办法,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规定,规范招生选拔,保证招生质量;
(3)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本学位点的知名度;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法院直播平台开展专场招生宣传,提升知名度。
(4)优化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制度化,对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均制定完善制度。在复试环节,学校统一确定复试比例为120%。
2024年,法律(法学)全日制录取 68人,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录取45人,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共录取30人。
2、思政教育
法学院历来重视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十四五开局项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党建全过程,扎实开展各项课程思政工作。
(1)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作为学位课程。编制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指南,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进行课程思政教学大纲修订和教学方案设计,总结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
(2)积极推进法学院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建设。全员参与课程思政的方案设计、方案论证、立项申报等工作。在全院共同努力下,法学院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获批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中心(YSFZX2021001);陈玉忠教授主持的《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探索与实践》(YJG2023001)获批2023年度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李红英副教授主持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获评河北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团队)(YKCSZ2022005)。孟庆瑜教授负责的“河北大学法学教师团队”入选河北省首批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3)组织全院教师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了广大教师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意识和能力。
(4)组织校内外专家为师生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迄今组织了8场学术报告,促进了法学专业教育与课程思政的有机融合;发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阐释文章4篇,不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5)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一流社会服务工程,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教育实践基地举行挂牌仪式。与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等8家单位建立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关系,承担多项委托立法及立法后评估等社会服务任务。
(6)选优配强班级辅导员队伍,不断推进“双导师制”,遴选优秀青年党员教师担任研究生支部书记,实施“一班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战略。
3、课程教学
本学位点核心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环节必修课,其中法律(非法学)注重研究生理论基础的强化和专业素养的提升,法律(法学)注重研究生实务技能的提升。公共必修课由学校公共教学部门选派优秀教师任教;专业必修课由学院选派理论与实务并重的“双师型”导师任教,同时引入实务部门的专家共同完成课程授课;实践环节必修课侧重实训与实习,实训环节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环节则安排研究生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
在教学质量保障和持续改进机制上,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为指引,依照学校研究生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实施细则》等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持续提高教学质量。
在教材建设上,坚持引进优秀教材和开发自编教材相结合。依照全国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意见,引进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规划教材,同时,自2015年起,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签订协议,陆续出版三辑共计24册实务教程(含案例教程)供本校研究生案例实务教学使用,2024年出版《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
4、导师指导
本学位点导师队伍的选聘、培训与考核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遴选优秀校内教师及实务部门专家进入导师队伍,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本学位点研究生实行全员双导师制,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学院毕业论文相关制度,为每一位研究生配备校内和校外导师,共同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2024年新增专业学位校内导师3人。
5、实践教学
学院历来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环节及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建设,坚持以“五个共同”为指引,即共同研究确定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开发优质实务教材、共同组建实践教学团队共同完善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实践教学环节,切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员参与校内《模拟法庭实训》、《法律谈判与法律文书写作》、《法律检索与法学论文写作》等校内必修实训课程,同时安排一个学期做为学生的实习学期,全员进入实践教学基地,在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的合作下共同完成专业实习。
法学院与与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建设集团、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等53家单位签有共建协议,其中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获批为河北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019年获批为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示范性培养实践基地。
学校层面出台了《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及经费管理办法》、《河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院级层面制定了《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为实践教学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4年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参加了专业实习,校外指导教师50余人参与了实习指导,对研究生实务技能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实训的同时,学院安排了法庭庭审旁听的特色实践活动,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合作单位旁听典型、代表性案件的审理过程,使学生切身感受法庭庭审实务。
6、学术交流
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制定了《法学院研究生参与学术会议管理办法》,鼓励研究生通过论文投稿的方式参与重要学术会议及学术科技竞赛,在研究生参会、参赛方面有专门经费予以保障。
7、论文质量
本学位点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来源上分为导师课题、学生自选和实习实践等渠道。第一,学院倡导校内指导教师吸纳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科研项目团队,在双向选择确定论文指导教师的过程中,在指导学生数量上向在研课题较多的导师给予倾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导师在研项目,以导师课题作为选题来源。第二,充分发挥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作用,鼓励指导教师根据疑难复杂实务问题,结合学生实习实践情况,为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选题。第三、鼓励研究生在理论学习与实习实训中独立思考,独立发掘学位论文选题。以上述渠道确保学位论文选题的实践来源。
根据本专业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本学位点在学位论文类型上分为三类:应用型专题、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应用型专题侧重一般具体到个别,研究法学理论的具体应用;调研报告侧重法学理论的实证主义分析;案例分析侧重由个别上升到一般,以个案反馈法学研究及立法效果。以上述三类论文类型规范学位论文的应用导向。
本学位点学位论文质量标准严格,严格遵守执行《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净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对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全员内审外审制度,其中内审包含导师组评议和中国知网检测环节,外审送教育部平台两名同行专家审阅。2024年度送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262)篇(其中,全日制232,非全30),其中同意答辩(124)篇、占比(47)%;同意修改后答辩(129)篇,占(49)%;不同意答辩(9)篇占比(3)%,学位论文整体质量良好。
8、质量保证
本学位点建立了全面而严格的质量保证机制。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及河北省、河北大学相关制度制定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实施细则》、《河北大学法律硕士课程考核、考勤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法学院校外实践基地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教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为校内课程教学、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及学位论文写作提供质量保证。
在导师遴选方面,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选任制度,结合学院师资及校外实践基地实际情况,选任优秀的“双师型”导师担任论文指导教师,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9、学风建设
本学位点组织法律硕士研究生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河北大学对学位论文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净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维护我校办学声誉,倡导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学风严谨的优良风气。
2024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
10、管理服务
本学位点构建了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校内管理体制和机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学院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硕士中心设专职行政人员2名。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健全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印制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管理文件汇编》、《河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必修课教学大纲》、《河北大学法律硕士选修课教学大纲》、《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必修课教学案例》、《河北大学法律硕士选修课教学案例》、《河北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方案》、《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招生信息汇编》等制度文件。根据不同类别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原有专业背景和学制差异,全面修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的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强化法律实务与职业训练。根据对在校生的调查,对所学专业满意率达99%。
11、就业发展
本学位点注重加强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指导。学院通过召开实践教学基地座谈会、赴用人单位走访、毕业生调查问卷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才的实际需求情况;及时征集用人单位对就业毕业生的反馈意见;对毕业生发展质量做调研。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建立面向社会需求的课程体系,促进研究生就业,建立了人才需求与学生就业的动态反馈机制,完成毕业生发展质量调查。
2024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毕业研究生116人,就业82人,就业率70.69 %。已就业研究生中省内就业占比70.73 %(58人);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占比71.95%(59人);金融系统、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行业占比14.63%(12人)。学位点以此数据为基础,向应届毕业生发布社会需求和就业状况报告,供应届毕业生作为就业参考。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导师及研究生立足自身岗位,结合社会实际需求,充分法学专业应用性特点,在社会服务领域做出了卓越贡献。
1、组织师生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普及宪法法律知识,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2、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法学院组织专业教师举办“学宪法.讲宪法”宣讲活动和民法典宣讲活动,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举办专题讲座十余场次,弘扬以宪法观念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效益良好。
3、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调研河北”专题调研活动,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4、学位点教师承担《张家口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委托起草、《保定市城市更新条例》委托起草、《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社会服务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三、学位授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
1、专业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仍有待提高。我校法律硕士任课教师的理论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并通过多种途径使任课教师的法律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基本满足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但是,当前整个高等教育对教师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依然坚持以科研为主的导向,致使大部分教师更愿意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科学研究中去,而对开展课堂教学尤其是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够高涨。
2、因司法体制改革、法院审判、检察、律师工作任务繁重等因素影响,校外指导教师投身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实务能力培养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3、因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等就业因素影响,使部分法律硕士研究生难以全身心投入到实务实习中去,实务实习管理和实践能力培养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四、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1、在学校及实务部门的支持下,继续强化与实务部门的人才交流机制,争取选派更多优秀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或进入实务部门的专门咨询委员会,提高“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2、进一步加强法律硕士导师队伍的培训与管理,建立健全兼职导师队伍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3、继续完善法律硕士研究生进入基地参加法律实务实习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持续推进与实践教学基地单位的深入交流,及时交流总结实践基地建设的经验和成果,研究解决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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