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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10:32:06 来源:本站原创

苏永生教授在《中国刑事法杂志》发表文章

近日,我院苏永生教授在《中国刑事法杂志》2023年第4期发表文章《我国刑法中的情节竞合问题研究——中国特色刑法教义学话语体系构建的一次尝试》。文章指出,作为我国刑法的重要特色,情节竞合是指同一种犯罪情节既是定罪情节又是量刑情节,主要存在于数额犯、结果犯、情节犯等定量要素立法,罪过形式不明立法,选择性罪过立法中。在定量要素立法中,就基本犯而言,犯罪定量因素既属于定罪情节,又属于量刑情节;在罪过形式不明和选择性罪过形式立法中,当行为人对危害社会的结果持有故意时,故意和过失可能既影响定罪,又影响量刑。在我国刑法中之所以形成情节竞合,是因为立法者采用了“既定性又定量”的立法技术,未能有效贯彻责任主义和罪刑相适应原则,间接故意与过失自信过失事实上难以区分。为此,应当确立情节竞合论。从内部看,在定量要素立法领域,发生竞合的情节只能在从严的方向上影响基准刑;在择一罪过立法领域,故意应属于从重处罚情节。从外部看,应当转变刑法理论的向度,从中国刑法立法实践出发创制刑法理论;拓展我国刑法理论中竞合论的范围,将情节竞合论作为竞合理论的重要内容;创新量刑情节的概念,坚持凡是在定罪的基础上影响量刑的情节均属于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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