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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4 16:03:53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需求,大力发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满足在职人员提升学历需求,已经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目前法学院在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方向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已经成为法学院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法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已形成了“校内+校外”双导师制、“理论学习+案例研究+专题研究”全过程管理等创新型教学模式。伴随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深入开展,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成本显著增加。因此,目前每生每学年1.2万元(即全程3.6万元)的学费标准已不能满足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依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及省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要求,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法学院办学实际,经价格调查和成本核算,拟从2024年秋季起入读的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1.6万元(即全程4.8万元)。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十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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