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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 18:17:22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法学院2024年待录取博士、硕士研究生 党员关系转接、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 相关事宜的通知

待录取考生(含推免生):

现将党关系转接、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河北省外转入的党员考生: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介绍信接转单位: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目标单位:河北大学法学院。(详情见附件)

注:省外党员考生暂时不通过线上进行转接,如后期能够实现跨省转接再另行通知

2、党组织关系河北省内转入的党员考生:党员组织关系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转接,不再需要纸质版介绍信在系统中搜索中国共产党河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选择党委不要选择下属支部,转接原因注明:2024级XX专业党员。

3、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在开学时提交,党员材料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通过的暂缓接收,需进行材料补充,通过后再进行转接。应届生根据本科在读院校工作进度完成相关事宜;非应届生可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纸质介绍信开具或电子关系转接党员档案材料尽量和人事档案材料分开密封。根据学校转接系统工作要求,需要在7月以后再进行发起,如提前发起会被学校退回。

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中相关要求,随学籍人事档案一并密封提交,需符合学院接续培养的条件后可接续培养,所需具体材料见附件。


  人:赵老师   办公电话:0312-5073665



关于法学院2024年待录取硕士研究生党员关系转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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