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2023-03-14 09:18:48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凝聚消费共识,共筑和谐环境——315消费者权益日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位同学大家好:

为了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辨伪能力,普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知识,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及维权方法,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指导,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安全消费,捍卫消费公正和谐,宣扬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推动塑造公平正义,理性和谐的消费环境,决定面向学校学生开展“凝聚消费共识,共筑和谐环境——315消费者权益日创作大赛”。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承办单位:河北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

二、活动主题

凝聚消费共识,共筑和谐环境——315消费者权益日创作大赛

三、活动时间

20233月13日至2023328

四、活动地点

线上上传至邮箱

五、活动要求

 (一)学生按要求撰写文章或进行视频拍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征文内容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展开,题目自拟,字数1000字以上。

征文格式:标题使用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学院、专业、年级、班级、作者为楷体小三号,右对齐并写于标题下一行;正文为宋体四号,1.5倍行距。

投稿方式:征文使用Word形式,文件名称为“‘征文’+学院+姓名+题目”发送至邮箱:fxyflyzzxbgs@163.com

视频拍摄以小短剧形式呈现,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展开情景剧,参演人数不限,视频长度5分钟左右,自行进行剪辑修饰。

 剧本使用Word形式,格式与征文格式相同,开头写明参与同学与分工。

    投稿方式:文件名称为“‘视频’+学院+姓名+题目”(参演人员较多的写团队代表人姓名)将视频发送至邮箱:fxyflyzzxbgs@163.com

参赛同学进入活动QQ通知群:287977204,并填写报名表,届时有关比赛及获奖通知会在本群中发布。

六、评选事宜

大赛组委会对征文与参赛视频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作品,并颁发证书。

比赛其他具体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负责人联系方式:

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张祎桐17731510614张瑞娜13383371738 肖泽亚13273370798

 

共青团河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河北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

20233月13



ICP备05000587号 版权所有 河北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编:0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