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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5 10:27:55 来源:本站原创

西南政法大学徐以祥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作学术报告

20221124日,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徐以祥教授应邀在线为我院师生作题为《国内环境法研究视角下的国际环境法》的学术报告。徐以祥教授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报告会由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伊士国主持,法学院部分专业教师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近百人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开始后,徐以祥教授首先提出国际环境法的价值共识、科学共识和制度及路径共识是国内环境法研究的重要基础,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巴黎协定》等重要公约中的国际法规范作具体讲解。接下来,徐以祥教授《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中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损失损害基金制度、排放权交易相关机制以及《巴黎协定》中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制路径为例证,对上述原理、策略和制度在国内环境法中的类比和改造运用作详细解析。接,进一步指出国际法中国家义务的实施是国内环境法重要的立法依据和动机,国际环境法在国内实施中应重点甄别、考量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和国家利益所在。最后,徐以祥教授从宏观视角解读国际环境法之于国内环境法的影响,并对环境资源法体系的发展和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角色演变作解读与展望。

报告会后,法学院马洪超副教授和徐超副教授进行与谈发言,表达了听会感受与收获,并分别就国际与国内排污权交易的异同问题和种质资源的共享价值与安全价值的平衡关系问题同徐以祥教授进行学术交流与讨论,碰撞思维火花,激发创新观点。学生提问环节中,王耀华和刘真成两位同学分别就大食物观的内涵解析及其国际环境法回应和国际环境法体系影响下人的价值地位变迁问题向徐以祥教授提出问题,徐以祥教授均予以热情回应并作出详细解答。与谈和问答环节结束后,听会师生纷纷表示徐以祥教授的讲授带来了很多思考与启发,深入浅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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