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7日,第九届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区域法治创新论坛暨河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河北保定圆满举办。本次年会由河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与河北大学主办,河北大学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承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汇聚了来自京津冀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河北省委政法委、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司法厅、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河北国桥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与青年学子一百多人。
第一单元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会议第一单元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的健全与完善”为主题,由河北省委政法委法治处处长郝利锋、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教授闫利平共同主持。六位发言人立足实务案例与理论研究,直击行政争议化解痛点难点,提出一系列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思路建议。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孙树国以《司法建议助力行政争议化解的实践与评析——以治安处罚案件化解为例》为题发言。他指出,近五年行政诉讼及治安行政处罚案件呈快速增长态势,行政争议的复杂性日益凸显,单一判决已难以满足多元化解需求。司法建议作为源头治理的重要手段,既能通过案件审理排查公安机关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又能搭建法政机关沟通桥梁。孙树国结合三个典型案例,系统阐述了司法建议在提升争议解决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的六大作用,同时客观分析了该制度在反馈落实、效能评估等方面面临的挑战。
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杜亚宁聚焦《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现状审视与机制完善》,强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不作为、违法行为及不当行政行为,是高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增强行政公信力的关键路径。针对当前行政机关自我纠正司法协同机制存在的主动纠错动力不足、程序性规范与司法审查标准不统一、监督协同与责任衔接不畅等问题,提出强化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意识、明确司法审查标准、深化府院联动、厘清协同主体职责等具体建议,为机制完善提供了扎实的实践参考。
石家庄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一级科员孟雪妃报告《从行政复议案看政府信息公开——石家庄市本级2023年、2024年案件实证分析》。基于两年间办理的377件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案件数据,指出案件主要集中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审批等市直机关及市辖区政府,申请人多因房屋征收、房产过户、合同纠纷等诉求申请信息公开。研究明确,案件争议核心聚焦于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检索标准与信息存在性认定、行政机关职责划分、公开范围与答复形式规范四大类。对此,她建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配套解释、加强行政机关业务培训与典型案例共享、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与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助力提升执法专业性与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硕士研究生李彤报告《行政复议调解适用问题研究》,认为随着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地位提升,理论与实践层面的短板逐步显现,具体表现为适用范围界定模糊、适用条件缺乏统一标准、程序规范不健全、调解协议效力保障不足、监督体系不完善等,直接制约了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她建议从规范建构与制度协同双维度发力,明确调解适用范围与条件、细化程序操作规范、强化调解协议效力衔接与执行保障、健全全流程监督体系,推动行政复议制度实现从规则确立到效能提升的深层转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徐博文围绕《证券期货领域行刑反向衔接问题及完善路径》发言,指出当前证券期货领域存在处罚依据争议、财产罚失衡导致的行刑倒挂、追责漏洞或重复追责等行刑反向衔接失灵问题,严重制约违法治理效能。她提出双管齐下的解决方案:一方面以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为基础,理顺行政违法性与刑事违法性关系;另一方面从源头、过程、末端三环节完善衔接路径,细化操作规则、强化证据移送与信息共享、明确分级分类追责标准,推动法律责任与不法程度精准匹配。
南开大学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关昕以《规范没收违法所得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微观路径》为题,指出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直接涉及市场主体财产权的行政处罚手段,其认定标准模糊已成为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当前存在计算标准不一、缺乏统一规范、认定难度大且成本高等问题,根源在于违法所得概念界定不清。她建议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成本扣除标准、统一计算方法等方面发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微观实践路径。
在与谈环节,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蔡欣欣,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刘燕玲,河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静分别对发言进行专业点评,既肯定研究价值,又提出针对性完善方向。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蔡欣欣点评了孙树国与杜亚宁的报告,高度肯定两篇论文扎根司法实践的鲜明特色,认为孙树国的研究通过案例清晰呈现了司法建议排查执法瑕疵、推动行政机关纠错的双重功能,建议将成功经验推广至更多执法领域,完善司法建议反馈落实与效能评估机制;杜亚宁的研究则勾勒出司法协同与行政内部纠错的治理路径,直面现实问题并提出系统制度设计,她建议在制度完善中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深化纠错成效的制度转化,让研究成果更好落地见效。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刘燕玲围绕孟雪妃、李彤、徐博文的三篇论文展开点评,她认为三篇论文聚焦行政法核心热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选题紧贴实务需求,精准捕捉核心争议点,具有较强现实指导意义。同时提出改进方向:针对孟雪妃的实证研究,她建议结合新《行政复议法》,深化复议前置前后的数据对比,明确“不予公开”认定标准;对于李彤的研究,建议补充实证支撑,对调解范围进行行政行为类型化划分,完善调解监督与权利救济机制;谈及徐博文的研究,她强调需强化对策实操性,重点关注证据转化、行政与司法机关标准共识、管辖衔接等实操问题。
河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静点评了关昕的研究,她高度评价该选题的实务价值与学术担当,认为没收违法所得问题是困扰行政执法机关的难题,且在行政法传统教学中较少被关注,关昕的研究系统梳理了8种认定标准,为后续研究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她提出三点优化建议:一是观点论证需更充分,从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出发,多数领域更宜采用“净额说”;二是应凸显“类型化研究”思路,不同领域不宜统一适用同一认定标准;三是需强化体系化构建,从没收适用条件、所得人认定、与罚款关系等前后端维度完善理论体系,提升研究的理论深度与逻辑严谨性。
第二单元 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
会议第二单元以“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文法学院院长、教授赵福江与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渠共同主持,六位发言人分享研究成果,三位专家学者展开深度点评。
河北国桥律师事务所主任赵颖锋在《行政检查的法律属性》的发言中提出,当前行政检查在理论与实务中属性不明,存在独立性行政行为与过程性行为的争议。从现行法律、法规等实践中看,行政检查已被作为独立行为进行规范,并质疑将其仅视为过程性行为的观点。赵主任主张行政检查具有独立属性,是行政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行为,提出在未来行政基本法典中单独立法,明确其主体、项目、程序及监督机制,以实现有效规范的建议。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梁蕾在《AIGC赋能数字政府法治建设的进路展望》的发言中指出,AIGC技术在数字政府领域的应用,其在强化跨部门协同、赋能数据驱动决策、提升政府治理科学性等方面展现显著价值。但AIGC应用亦面临技术风险侵蚀行政领域、数据安全多重挑战及算法歧视侵蚀公平底线等问题。对此,需构建全链条规范治理体系,事前建立AIGC治理架构与制度,明确法律地位、完善评估机制;事中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覆盖采集、训练、存储、流转等环节;事后通过分层透明、多元问责与权利救济,保障算法透明度与可问责性。
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翼峰在《论公共卫生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的实证考察与规制探析》的发言指出,公共卫生包容免罚清单具有指引《行政处罚法》的免罚条款在公共卫生领域的适用、规制公共卫生行政裁量权、拓展包容审慎监管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实现方式等功能。但是,清单制定以政策性驱动为主、权限尚不清晰、免罚事项设定的规范化不足、免罚要件设置的标准化不佳。对此,需要推动清单制定由政策驱动转向法治驱动、类型化划分制定权限、探索设计免罚事项负面清单以及明晰免于处罚的构成要件。
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周海阔在《涉企行政检查应用数智技术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建议——以天津市为例》的发言指出,以天津市的执法实践为样本,发现数智技术已在差异化监管、非现场检查等场景中展现实践价值,但面临数智监管程序与传统行政程序合法性要求存在冲突、数据共享与平台协同缺乏行政法依据、电子证据效力不足等多重困境。应推动法治化治理,通过填补规范短板、强化顶层设计、补强证据规则、完善平台建设等方式构建兼顾效率与公正的数字监管体系。
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王紫璇在《营商环境视角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制度的探析研究》的发言指出,该制度具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属性,通过清单管理实现“程序控权——社会赋权”双重效能。该制度具有普遍约束与反复适用特征,体现规范权力与保障权利功能;蕴含党政协同、技术赋能等中国特质;通过固化权界、规范程序等优化营商环境;建议从程序理念、管理机制、数字平台等方面推动制度落地,构建行政决策法治化路径。
河北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孙若晗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优化路径研究》的发言指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程序审查其合法性与适当性,以保障行政处罚程序的合法、公正。但在实践中存在审核主体不明确、审核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现有法律法规界定标准不统一、审核范围模糊等问题,提出通过立法统一规定审核主体、建立审核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制定统一、科学的界定标准、对审核范围进行动态调整的建议。
在与谈环节,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教授田文利、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副主任李雷、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主任胡子君既高度肯定研究成果的学术分量与实践价值,又围绕研究深化提出具体可行的完善路径。
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教授田文利对于赵颖锋关于行政检查的论文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该选题直击行政行为研究与法治政府治理的关键痛点,行政检查作为规范行政行为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尚未得到全面规范。田文利教授建议采用本质性研究方法,明确行政检查作为强制性监管程序的定位,其核心目的在于查清事实、收集证据,为后续行政执法提供支撑,并呼吁将行政检查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通过司法审查规范权力运行。针对梁蕾关于AIGC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研究,强调不能将AIGC视为当然的法治政府工具,其在内容可重复性、结论真实性、法律主体性等方面存在局限,且可能引发伦理争议与法律风险,建议深入探讨AIGC与人类法治精神的差异,明确其作为人类工具的边界,建立风险预案后再逐步推广应用。
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副主任李雷聚焦数字经济时代行政法学的挑战与应对,对两篇论文进行了细致点评。对于刘翼峰的研究,认可其清晰的逻辑框架与双重属性定位,肯定论文对实践困境的精准剖析与创新性对策建议。同时提出,需进一步明确法治驱动的具体路径,探讨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高效的规范方式,以及如何平衡公共卫生领域的特殊性与法治统一性。针对周海阔同学关于数字技术在行政检查中应用的论文,认为其基于实证调研的研究具有较强实践性,但建议深化理论框架,加强对比例原则等行政法核心原则的探讨,细化建议的可行性评估,并深入分析数字技术应用中“重建设轻运营”的深层原因。
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主任胡子君对王紫璇、孙若晗两位研究生的论文给予肯定,认为其聚焦行政权力行使的关键议题,展现了扎实的研究基础与严谨的学术态度。同时她指出,在实证研究方面仍有深化空间,需进一步关注相关制度落地后的实际效果与问题。在写法上,建议将具体制度研究与宏观视角更紧密地结合,挖掘研究中的深层问题。她还建议两位同学建立交流机制,鉴于两篇论文存在相关性,可通过思维碰撞实现研究的互补提升。
第三单元 颁奖典礼及闭幕式
颁奖典礼环节由河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芹宣读获奖名单,对优秀研究成果予以表彰;闭幕式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公共法律教学部主任、教授张运鸿主持,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尚海龙作总结发言,认为本次年会具有几个鲜明特点:一是学术交流成效显著,研讨氛围热烈深入;二是研究主题既关注行政法学理论前沿动态,又积极回应法治实践现实需求;三是学术报告内容扎实,研究方法多元。
此次年会的成功举办,为京津冀区域行政法治理论研究与实务交流提供了重要平台,汇聚了多方智慧与力量,提出的一系列观点建议为破解行政争议化解难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区域治理法治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将进一步推动行政法治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
ICP备05000587号 版权所有 河北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编:0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