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2025-12-15 08:57:57 来源:本站原创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单飞跃教授为我院师生讲学

2025年12月10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单飞跃教授应邀在线为中心师生开展题为“经济法行为——场景与类型的初步展开”的讲座。单飞跃教授为中国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讲座由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主持,法学院副院长刘广明教授和经济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讲座。

本次授课围绕经济法行为这一核心主题展开,系统讲解了经济法行为的含义、现象场景、评价标准、主观性控制方法以及以实施为导向的行为体系等内容。在行为场景方面,单飞跃教授认为经济立法并非静态规范,而是具有强烈回应性的行为化动态过程,其核心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关于行为评价,单飞跃教授明确了“事实行为描述对象、法律行为描述结果”的基本逻辑,同时指出公益性、商业道德等是重要的评价标准。在主观性控制部分,单飞跃教授强调行为主观性存在天然危险性,可借助理性主义中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进行判别,同时还应充分考量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最后,单飞跃教授聚焦以实施为导向的行为体系,详细阐述了涵盖规划、政策、监管、监督、司法五种行为类型的经济法实施方式。 

讲授结束后,单飞跃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经济法行为主观性控制中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区分”和“经济法法律行为的分类”等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刘广明教授提到,单飞跃教授在讲座中对“鼓励”“支持”“引导”等关键词的解读使其受益匪浅,循循善诱的讲授风格也使其在课堂教学和学生指导等方面深受启发。孟庆瑜教授在总结中指出,单飞跃教授以高远的站位、宽阔的视野和雄厚的理论功底,系统且深入地解读了经济法行为相关问题,为经济法的学习、研究和授课提供了新范式。

       图片1.png


ICP备05000587号 版权所有 河北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编:0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