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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18:21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法学院2025年待录取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团员组织关系、党员关系转接、 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相关事宜的通知

待录取考生(含推免生):

现将人事档案、团员组织关系、关系转接、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档案转接

转接要求和具体程序,请按照后期发放的调档函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特别注意:

1.待录取考生档案务必标明【法学院、专业、姓名】。如采用邮寄方式,务必直接寄往法学院,以免造成档案丢失或缺页。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转党团组织关系和个人档案,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2025级新生且年龄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含中共党员),均须进行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学院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生团员档案普查

团员档案包括入团员介绍信、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团员证等。学院团委在核查团员档案、确团员身份后,方可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档案须妥善保管。

(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团支部为单位收取整理,接收团员档案后由学院团委统一到学校团委完成团员证转入盖章。

(三)在“智慧团建”系统上进行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学院团委建立新生班级团支部,线下团员档案审核无误后,学院管理员通过“智慧团建”系统集中接收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考生的党员组织关系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转接,不再需要纸质版介绍信。目标单位:中国共产党河北大学学院委员会(系统检索关键字即可,如河北大学学院),转接原因注明:2025级XX专业新生党员。

特别提醒:通过系统转接的党员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原学校/单位在系统上发起转出申请,待学校审核档案无误后方可接收。系统转入时,务必转到“学院”否则将无法及时接收组织关系。

系统无法转接的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介绍信接转单位: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目标单位:河北大学学院。

党员材料在开学报到后统一收取,党员材料需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通过的暂缓接收,需进行材料补充,通过后再进行转接。应届生根据本科在读院校工作进度完成相关事宜;非应届生可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电子关系转接党员档案材料尽量和人事档案材料分开密封。根据学校转接系统工作要求,需要在7月以后再进行发起,如提前发起会造成“超期”,无法接收。

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中相关要求,随学籍人事档案一并密封提交,需符合学院接续培养的条件后可接续培养具体所需材料如下入党申请书、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党课培训等相关材料;需连续培养至2025年6月;开学后等待此项工作开展的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材料,则不予以认定是否接续。

以上为基础材料,其他相关材料需根据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档案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电话:0312-5073238

团务联系人:康老师   办公电话:0312-5073238

党务联系人:赵老师   办公电话:0312-5073665

 

 

 

中共河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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