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24〕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并报请学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开展资法学院教学秘书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及职数
法学院教学秘书,职数1个。
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应符合《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24〕6号)的有关规定。
(二)任职资格
1.河北大学事业编制人员、纳入人员使用控制数量管理人员,具有干部身份。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满5年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2年。
三、任职意愿报送
请填写《科级干部调整选任任职意愿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审核后,于1月4日(周日)12:00前报送法学院,同时将电子版发至fuxin@hbu.edu.cn。
报送地点:C3-313室
联系人:付鑫 联系电话:5073230
法学院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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