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安排和相关要求,学院党委决定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6年4月16日至17日
二、参加人员
学院班子成员,党委委员,支部书记,科级干部
三、学习安排
时 间 | 主 题 | 内 容 | 地 点 | |
4月16日 | 8:30-9:00 | 开班式 | 党委书记张改清作辅导报告 | C3-310 |
9:20-10:30 | 视频学习 | 观看学习教育专题片、警示教育片 | ||
15:00-17:30 | 集中学习 | 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雄安新区重要讲话精神 | C3-310 | |
晚上 | 自学 | 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学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网有关内容 | 自行安排 | |
4月17日 | 9:00-11:30 | 交流研讨 | 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交流发言 | C3-310 |
15:00-16:30 | 专题讲座 | 马克思主义学院王华玲作讲座 | C3-310 | |
16:40-17:00 | 结业总结 | 结班讲话 | ||
四、学习要求
(一)读书班安排专门召集人,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学员考勤、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相关工作。
(二)读书班所有环节均在C3-310进行,请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三)全体学员提前备好《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学习用书;交流研讨环节,要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讲体会,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每名学员交流发言5分钟。
(四)读书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请假说明。
联系人:赵雨馨 电话:5073665
法学院党委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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