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河北大学法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我院于4月28日对考生进行了考核,现将成绩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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