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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17:06:21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本科、研究生班级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冀教德育〔2021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6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名额、程序

(一)本科生

1.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2019~2020学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省级三好学生1-5评选条件;

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2019~2020学年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省级先进班集体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2019~2020学年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4)其它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2.评选名额

1法学院本科生省级三好学生1个名额、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个名额

2)省级先进班集体:学院可择优推荐1个先进班集体,学校集中组织评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3.评选程序

1班级评选。各班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评选条件,结合任课教师意见,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后评选推荐。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学生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班集体建设。

2)学院评选。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根据各班推荐人选进行横评确定学院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送学校。

3)报送材料: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请严格按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填表须知(附样表)》填写,同时,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提供个人生活照1~2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hbufaxue@163.com

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详细阐述班级建设理念、建设目标、班级制度、特色活动、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等,充分反映班级文化建设情况及成效。特别要注重凝练班级在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制度、开展的线上活动、打造的品牌亮点,3000字左右。同时提供反映班级文化建设的图片5-10张。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班级还可提供PPT或视频等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学校评选及公示。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省级先进班集体进行评选,确定最终拟推荐结果并公示。届时将举行班级文化建设展示大赛,申报材料评审环节占总成绩的20%,现场展示答辩环节占总成绩的80%

(二)研究生

1.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2019~2020学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具备省级三好学生1-5评选条件;

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在本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1年。

3)省级先进班集体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其它评选条件

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2.评选名额

法学院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的名额为1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为1名,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名额为1个。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将对全校研究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所推荐人选进行横评,确定最终名单。

3.评选程序

1班级评选。要结合任课教师、所在班级意见,择优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学生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

2)学院评选。学院根据各班推荐人选进行横评,确定学院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送学校

3)报送材料: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提供个人生活照1~2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hbufaxue@163.com

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包括班级文化建设成果展示视频、班级建设工作(重点包括抗疫工作总结、班级照片1张及200字以内的班级简介以及评选宣言);

三、表彰奖励

河北大学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要把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学生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评选工作要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

2.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上报推荐人选和候选班集体后,不再进行补报或调整。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将取消评选资格,且不再进行补报。

请各本科、研究生班级47星期三下午500前报送推荐材料,电子版分别发送指定邮箱hbufaxue@163.com,邮件主题为XX省级评优

 

 

 

附件: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审表填表须知(附样表)

 

 

法学院团委/学工办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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