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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 16:12:44 来源:本站原创

清华大学法学院邓海峰教授为我院师生讲学

20263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邓海峰教授应邀为法学院师生开展题为“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土地利用中‘绿色冲突’的衡平”的讲座。邓海峰教授为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会长、国际法协会(ILA)绿色贸易与可持续投资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委员会委员,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讲座由法学院院长陈佳教授主持,法学院相关教师和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

讲座伊始,邓海峰教授指出,近年来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我国在发电规模、装机容量等方面位居世界前列但是,可再生能源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占地引发土地利用冲突问题邓海峰教授进一步对这种“绿色冲突”问题做出解读提出绿色冲突本质是资源权利持有者相互阻碍,源于反公地悲剧,即产权界定过细、权力碎片化。结合实践,邓海峰教授提出,由于当前的分散化土地管理体制、多元利益冲突及行政决策沟通不足平衡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存在一定困难。基于上述问题和分析,邓海峰教授提出,未来应建立土地规划与可再生能源规划多规合一机制,以及规划和审批多元参与机制同时,充分关注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通过多元主体共担成本解决电网波动、储能成本高、利益不平衡等问题。

讲授结束后,邓海峰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和疑问做出详细解答,提及环境法学习心得,邓海峰教授鼓励同学们不要仅仅拘泥于单独部门法的学习,而应对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或学科的关系勤加思考,同时,紧跟当前立法进程,重点关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相关问题。

刘广明教授结合河北省地方实践,介绍了风、光领域新能源发展情况,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土地利用之间绿色冲突平衡的重要意义。陈佳教授总结指出,真正的绿色发展,不是一种绿色对另一种绿色的压制或排斥,是在多维利益当中寻求一个法治化的最大公约数。为有效回应新兴问题,做出不同利益视野下的法治平衡,法学学者应当具备跨学科知识的相关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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