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2026-09-24 11:35:38 来源:本站原创

河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成功举办

2026年9月19日,第十届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区域法治创新论坛暨河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在河北省保定市召开。本届年会由河北大学、河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承办,河北佳篷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协办。京津冀及其他地区高校、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及青年学子一百余人参会,围绕行政法治理论创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区域法治协同等议题展开研讨,共谋京津冀区域行政法治协同发展新路径。

第一单元: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

 

会议第一单元以“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由河北省委政法委法治处处长郝利锋、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王宝治教授共同主持。六位发言人立足理论研究与实务观察,分享最新成果。

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副教授张继红以《数字政府建设中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为题发言。她指出数字政府建设背景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存在评估方式方法数字化、智能化不足,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评估内容不全面、评估原则滞后等问题。应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立法基础上,提升评估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完善风险评估信息共享机制,将数字技术风险纳入评估范围,并增加数字驱动与人类本位原则,促进重大行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和合法。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讲师程子洳以《监管沙盒透明机制的实践检视与规范建构》为题发言。她认为监管沙盒已在金融科技创新、自动驾驶安全等领域广泛运用,透明机制是保障信息传递客观性、风险沟通充分性与规则迭代科学性的重要基础。当前透明机制法治价值尚未充分认识,披露义务主体、公开内容、程序要求等不够清晰。应结合监管沙盒透明的本质要求,明确和细化信息披露主体、公开内容及监督结构,构建透明机制基本框架,推进沙盒运行规范、科学与可扩展。

新疆科技学院文法学院讲师胡钰彬以《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协同及其合法性控制》为题发言。她提出京津冀市场监管一体化正面临从“一省一基准”走向“区域一基准”的制度跃迁。裁量基准区域协同在属性上属于公域软法,具有平等保护、统一市场与政策义务三重正当性,但潜藏权限逾越、程序真空与规范抵触风险。应以“同一文本、分别发布”为规范还原,沿权限限定、程序与审查、逸脱控制构造制度防线,彻底法治化仍有赖于立法明示授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吴迪以《义务教育年限延长的法律透视》为题发言。他指出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三重法律属性,年限延长将扩张强制时段与对象、拓展给付范围、延伸普及边界。改革需回应权利义务配置重构、事权财权与给付保障匹配不足、延伸学段管理规范不兼容等问题。应优先扩大学前与高中阶段普惠教育供给,明确央地教育管理权责,分学段制定适配治理规则,在教育法典编纂契机下构建兼容多学段规律的法治路径。

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骆涌以《论作为变相行政许可的行政确认——以安全生产领域为例》为题发言。他指出安全生产领域给企业主要负责人颁发考核合格证,形式上是行政确认,实质上是变相行政许可,未能真正减轻企业负担。该事项起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并易造成过度监管与权力寻租。应取消各种变相行政许可,强调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强制高危行业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建议修改《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法庭庭长朱明以《府际协同视域下京津冀高水平人才随迁未成年人给付行政保障研究》为题发言。他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高水平人才跨区流动,随迁未成年人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付行政保障不足,存在政策协调性不足、服务供给不平衡、信息共享机制缺失等问题。应完善政策协同机制,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模式,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整合,强化法律保障和监督机制,推进京津冀区域给付行政一体化。

 

与谈环节:观点交锋启新思 学术对话促深化

在与谈环节,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杨福忠、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刘燕玲、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博士后曹梦娇分别对第一单元发言进行专业点评,既肯定研究价值,又提出针对性完善方向。

杨福忠重点点评张继红、程子洳的论文。他认为张继红的文章梳理了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要素,提出数字化评估、跨层级信息共享等方案;但数字驱动与人类本位原则如何转化为可操作条款,算法偏见、数据失真如何纳入评估,信息共享中的保密与个人信息保护,第三方数据使用约束及司法审查标准,仍需深化。对程子洳的研究,他肯定其聚焦透明机制,梳理金融、汽车安全等实践,指出规范效力低、公开深度不足、程序约束薄弱、公众参与有限等问题,构建“为何透明、谁来透明、透明什么、如何透明”框架;建议进一步回答商业秘密与信息公开边界、公众参与形式化、行业差异化标准及透明与创新激励协调。

刘燕玲围绕胡钰彬、吴迪的论文展开点评。她认为胡钰彬将裁量基准从一地推进到跨区域协同,并从软法属性、正当性与合法性风险展开分析;但关键在基准是否真正适用,不用应说明理由,法院审查亦常回避,区域协同还须回应合作协议遵守、三地差异与统一尺度平衡、司法审查标准及实效评价,建议选择具体领域实证调研。对吴迪的论文,她肯定其宪法与教育法视角,但认为应分析延长年限背景与现有问题,论证向学前还是高中延伸,关注特殊教育衔接、央地财政事权、修法与地方差异,增强针对性调研。

曹梦娇专门点评骆涌、朱明的论文。她认为骆涌论文选题具有现实意义,但标题识别度需提升,避免误解为“变相行政许可”是行政确认的属性;文章前半部分从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分标准展开,后半部分引入政策学与监管方法,法学与政策学视角需融合,可借助规制理论、有效市场与有限政府等提升学理高度;案例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行政收费并非完全同类,应当优化。对朱明的论文,她认为标题关键词过多,可精简;理论工具与问题分析应更紧密结合;研究对象可关注普通随迁未成年人,增强特殊性与普遍性平衡。

 

第二单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研究

 

会议第二单元以“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研究”为主题,由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院长、教授蒋冰晶,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丁渠共同主持。六位发言人立足司法实务与理论研究,围绕民营经济司法保障、数字时代行政争议化解、行政检察与“和合”文化、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前置、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等分享研究成果。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华国瑛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研究——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理解与适用为视角》为题发言。她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民营经济领域基本法,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确立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原则,围绕市场准入、融资支持、账款保障、产权保护、创新激励、规范经营等作出制度安排。但法律适用中仍存在政策落实“温差”“时滞”、市场准入“玻璃门”“旋转门”、融资传导不畅、账款拖欠、执法不规范与产权保护不足等困境。应加强该法与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等衔接适用,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齐立霞以《数字时代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现实困境与规则重构》为题发言。她指出当前行政争议呈现总量高位增长、领域跨界交织、诉求隐蔽多元等新特征,化解中存在权责配置失衡、重程序轻实效、行政裁决职能弱化、诉求甄别不足、传统治理模式滞后等困境。应以穿透性思维构建集约化解、繁简分流、下沉提级并行、及时裁决、复议前置的新型化解体系,完善府院联动与集体决策程序留痕,扩大行政裁决和复议前置范围,健全全流程主动引导复议机制,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郑静雅以《古代“和合”法律思想在行政检察实质性化解争议中的历史回响与现代传承》为题发言。她指出“和合”法律思想蕴含情理法融合、民惟邦本敬天保民、咸敦中正、无讼息讼等内涵,核心追求案结事了人和,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供文化基因。实践中存在抑讼传统与权利意识二元偏差、协同不足与程序空转并存、办案模式僵化与情理考量缺失、专业素养与文化适配不足等困境。应更新工作理念,平衡权利保障与社会和谐;优化运行机制,构建协同联动全链条化解体系;完善工作手段,打造情理法融合多元化解模式;提升队伍能力,培育专业与文化兼具的复合型办案队伍。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律师袁杜娟以《从“个案否定”到“普遍纠错”备案审查结论的司法适用问题研究》为题发言。她指出附带审查与备案审查是规范性文件监督的两种路径,前者解决个案争议,后者维护规范统一,但二者缺乏衔接。司法建议无强制力,备案审查结论进入司法裁判路径模糊,规范纠错结果与司法适用存在断点。应明确备案审查结论的效力定位,区分审查结论与规范纠错结果,建立备案审查信息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构建类型化适用规则,在维护法律稳定与保护信赖利益之间合理平衡,实现从个案否定到普遍纠错的制度转换。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周天鹤以《行政复议前置设定标准的体系化重构》为题发言。他指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列举四种法定复议前置情形,取消地方性法规及以下规范设定权,但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其他情形仍缺乏标准指引,数字时代自动化行政处罚、政府数据开放等新型争议是否前置尚存疑问。应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宗旨,以内容是否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程序是否具有简易性、便捷性,以及重大权益保留为具体标准,并最终接受比例原则检验,构建体系化复议前置设定标准,审慎扩大复议前置范围。

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博士研究生郭子梦以《法律监督视域下涉企行政执法重点问题检视与完善路径》为题发言。她指出涉企行政执法存在行政处罚裁量权失范、趋利性执法与违规异地执法隐形变异、行政强制与检查程序保障缺位、行刑双向衔接不畅、包容审慎监管落地不均衡等问题。检察机关介入监督面临线索来源狭窄、监督刚性不足、检行协同不健全、复合型人才短缺、监督边界把握困难等制约。应从线索挖掘、监督方式优化、协同体系构建、数字赋能、能力建设等五方面完善,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与谈环节:多维点评拓视野 集智研讨聚共识

在与谈环节,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教授田文利、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授席颖、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副主任、副教授李雷分别对上述发言进行专业点评,既肯定研究价值,又提出针对性完善方向。

田文利重点点评华国瑛、齐立霞的研究。她肯定华国瑛论文的选题意义,建议增加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案例;结合杭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经验,指出政府应从监管管理转向服务促进,学习“不叫不到、随叫随到”的执法模式,立足宪法保障民营经济基本权利。对齐立霞的点评,她结合天津持续50年行政争议和吉林信访干部以倾听化解10年积怨的案例,建议程序上科学架构信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解纷手段,明确先后与兜底;实质上追求案结事了、终局化解;方法上分层运用人情、天理、国法,构建多元化解工具包。

席颖重点点评郑静雅、袁杜娟的论文。她认为郑静雅的论文具有文化根脉、实践关怀、理论追求,从中华法治文化中寻找行政检察实质化解争议的文化基因,文化梳理层层递进,抓住真问题,对策具有可操作性;建议进一步突出行政检察特色,厘清无讼与和合思想的张力。对袁杜娟的论文,她肯定其抓住规范性文件监督的制度断点,文章层次分明、理论有分寸、对策操作性强;建议题目兼顾双向衔接,结合更多真实案例,细化备案审查结论在裁判文书中的参考效力体现方式。

李雷重点点评周天鹤、郭子梦的论文。他认为两篇论文表面路径相反,但共同回答行政争议中内部救济与外部监督的边界问题。他肯定周天鹤问题意识强、体系化构造有创意,将比例原则改造为立法者自我检查工具;建议回应专业性循环论证问题,明确复议人员配备门槛,细化比例原则落地程序,区分自动化行政中事实技术问题与算法合法性问题的前置边界。对郭子梦的文章,他肯定其数据翔实、现场感强,不回避检察监督短板,建议进一步深化监督边界与协同机制研究。

 

第三单元:闭幕式

 

闭幕式由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姚合平主持。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申静通报会议征文情况。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尚海龙教授作年会总结,回顾研讨成果,展望区域行政法治建设前景。

本次年会呈现选题前沿、研究方法多元、理论与实务交融的鲜明特点。与会者围绕数字政府、监管沙盒、区域裁量基准协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行政复议前置、涉企执法监督等议题,综合运用规范分析、实证研究、案例研究等方法深入交流。会议为京津冀区域行政法治理论研究与实务交流搭建重要平台,为破解行政争议化解难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区域治理法治化提供有力支撑,将进一步推动行政法治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注入坚实法治动力。



ICP备05000587号 版权所有 河北大学法学院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

邮编:071000